作者:
todo0222 (Thanks anything)
2016-10-21 22:28:08最近因家庭重要事情,
需請1~2週長假,
但公司要求要請假的話,
就按照留職停薪來辦理,
我翻了一下留職停薪的規定,
跟我目前的現況都不符,
那這樣我還算在職狀態嗎?
勞保部份這期間就不能續保是嗎?
太太目前有領育嬰津貼,至明年2月,
這樣公司讓我留職停薪的話,
會不會讓太太領不到育嬰津貼了?
作者:
psx (綜合水果汁武士G)
2016-10-21 22:37:00沒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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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o0222 (Thanks anything)
2016-10-21 22:58:00沒有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6-10-21 23:21:00剛報到??請家庭照顧假??不過也是沒給薪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10-22 10:43:00公司不能"要求"你留停 一至兩週可以用事假解決雖然都是無薪,意義不一樣
作者:
chuangs (偷得浮生半日閒)
2016-10-22 10:44:00事假有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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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o0222 (Thanks anything)
2016-10-22 11:53:00事假之前有請幾天,要請到2週肯定不行接下來留停會影響到另一半育嬰津貼嗎
作者:
daisylo (煮熟的青蛙)
2016-10-22 11:57:00如果公司辦留停但是不是育嬰留停,就不會影響事假就穿插請吧,你請事假六日還有錢拿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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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o0222 (Thanks anything)
2016-10-22 12:21:00如果事假都用光,之後就沒辦法請假了?
作者:
daisylo (煮熟的青蛙)
2016-10-23 14:55:00都要年底了,事假30天連六日都算下去也有40天可以請,跟公司主管好好的協調一下吧事假都請完,還有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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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o0222 (Thanks anything)
2016-10-23 18:33:00事假沒有30天,公司說只有14天.應該說7-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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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star (新竹-溫生蠔)
2016-10-24 16:49:00事假 14天,無誤。1~2週很足夠了,而且還有病假可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