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潛水超久第一次發文,若格式不對或草莓太軟請大力的批):
畢業後的迷茫在得到藥局門市工作後稍稍緩解
起薪20k/無勞健保/月休6天
老闆在面試時就說這份工作很難長久,來來去去的人很多。藥局的工作要很細心,有很多
慢箋要睜大眼睛找藥、對單,出錯了老闆要負責,對我來說最難過的是大我幾十歲的資深
同事,明明沒教過我的東西卻老是說「我跟你說過了」我也不敢反駁只說「不好意思」,
明明沒碰過的事我都跟你「請問」。
工作兩天確實有粗心的地方,但我不知道兩天就被解雇是犯下多少滔天大罪?在一個同事
至少都大我20歲以上的職場,我在心裡偷偷的想你出來工作幾年、我又出來工作幾年?姿
態真的要擺這麼高嗎?
老闆跟我說抱歉,他很喜歡我但同事覺得我不適合,而同事跟了她太久、他沒辦法不聽她
的意見。我問了老闆那我以後可以來這裡包藥嗎?老闆說當然歡迎啊,老闆說他怕我會討
厭他,我說不會,抱歉。遣散費及眼淚陪我走出門市,而我想我應該不會再來包藥了吧?
最後想跟大家分享,若家中有長輩持續在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真的要慎選藥局,像這家
某春都是由門市姐姐為大家服務的。落落長的草莓就藍瘦香菇到這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