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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mberland71 (挺白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今日衛環委員會審查結果!
時間: Thu Nov 17 23:00:56 2016
看了一整天的轉播
在二十分鐘前散會啦
審查結果整理了一下如下:
勞基法今日審查結果:
第二十三條(工資清冊加強):照時力提案版本過,時力修正動議時新增的文字(延長工
作時間時數及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列入說明及細則(不負責任點評:資方不能再仗勢不
用舉證囂張跋扈啦!)
第二十四條、三十六條(一例一休、一例一假、二例):送黨團協商(不負責任點評:小
喬開喬啦!)
第三十條之一條(七休一):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不負責任點評:勞工是資進黨最軟的
一塊,給你們點小利喔,還不謝主隆恩!)
第三十四條(晝夜輪班應予十一小時休息):照三個黨團版本一樣的修正動議通過(都是
晝夜輪班制員工,兩班間至少須有11小時之休息。)(不負責任點評:血汗減少了一眯眯
)
第三十七條(砍七天假):照行政院版通過。(砍七天假通過,其他六案修正動議進協商
)
(不負責任點評:佛心政府╰(⊙- ⊙)╮佛心政府╰(⊙- ⊙)╮ 把假砍光光!)
第三十八條(特休假):九案及修正動議都保留送協商
(勞動部不願願意提出版本,認為應該依照當時委員會排定的版本審查,若跳過行政院提
案程序提出來不適合,但是如果是黨團協商時,因為是黨團為主,所以可以提供相關意見
)
(不負責任點評:七天假砍掉啦!特休再等等喔~)
第三十九條:兩案保留送協商 (dpp版是四種類型,例假、休息日、休假日、特休)(時
力版是規定一例一假的休假日若要出勤「應」於事後補假)(不負責任點評:小喬還是要
喬喔!)
第七十四條(吹哨者條款):保留送協商 (不負責任點評:勞工檢舉資方,造反了嗎?
小喬再喬喬)
第七十八條之一(罰則):照時力版本,改第七十八條之一第二項第一款「三十人以下」
改成「未滿三十人」通過。(不負責任點評:別再瞧不起郭董啦!)
第七十九條(罰則):送協商(不負責任點評:照慣例,交給小喬)
前前後後十一個小時
看到得是一個毫無責任的勞動部
一點論述能力都沒有的小喬代表資進黨不斷發言
給勞工的都好像施捨
砍假倒是特別爽快
勞工的聲音空心菜、資進黨,你們真的聽到了嗎?
你們是在幫哪些人護航、辯護,以為沒人會知道嗎?
誰真的是在幫勞工講話,審查結果一清二楚
大家一定要持續監督下去,別讓資進黨協商的時候喬掉屬於勞工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