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wwwhy (乙太)
2016-12-15 08:51:40近日錄取一家服飾代理商
就職當天給我人事資料袋裡面附一些文件叫我寫好
其中一張是保證書
是要求要兩位有工作的非直系親屬簽名蓋章
內容主要是若被保人做出侵占或因業務過失造成虧短款項,保證人需連帶負責賠償的責任
想問一下,公司要求保證人是合理的嗎
不知道有沒有也是做銷售的人可以分享一下
現在有點困擾...感覺要別人簽這個壓力好大
碰錢簽這個很正常 但業務過失算在裡面就很凹覺得有壓力就不要簽 沒什麼好困擾的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12-15 09:39:00要黑你一個業務過失太容易了,到時看你不爽黑你一下不光是你自己,還會害到別人 建議你還是不要做吧
作者:
sc1 (sc1)
2016-12-15 10:35:00需要
作者:
DAYAO (專心狀態)
2016-12-15 11:07:00收款要,業務疏失不可以。
作者:
chocobo777 (Je suis Serge)
2016-12-15 11:23:00你可以提看看員工誠實保險 不接受就別去了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6-12-15 11:50:00保證人工作其實我不會找,如a大所說的,我是不想拖其他人
只有簽名蓋章而以嗎?不用寫個資嗎?這樣的簽名有算數嗎?同名同姓的天下多少人阿,所以你懂意思了吧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6-12-15 13:38:00需要保證人的工作一律不考慮
我是做銷售的 但是不需要簽耶 金額大概十幾到百萬都有 通常公司只規定大筆金額收到支票後當天或隔天要繳回 不用另外簽什麼保證人
作者: dog6608 (天空中的一片雲) 2016-12-15 14:11:00
又不是醫療儀器 服飾也要簽太誇張了吧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6-12-15 21:30:00業務過失這點太籠統了,隨便找個理由都能算你業務過失建議別簽,畢竟又不是銀行金融類這種碰大錢的工作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6-12-16 02:02:00陳年爛法無解,想做就得簽
作者: hazel77 (可樂好好喝) 2016-12-22 01:04:00
珠寶鑽石都需要,其餘要簽就沒理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