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k612091 (Chloe)
2016-12-18 16:41:02各位好,潛水已久。
年關將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還不知道公司怎麼樣給予假期
我所待的公司是連鎖公司的南區分店,
早上11點~晚上9點 月休8天(國定假日沒有補假也沒有加班費)
就我所知若無給補假或是加班費就是違反勞基法了
今年3月時來到這間公司一直到現在年底了都沒有給過半次
想知道若是我現在回頭要求來得及嗎?
(極端一點也許我會直接檢舉,因雇主態度實在惡劣)
當初面試時說「該有的都有」(至少勞健保跟勞基法都有吧?)
結果詢問主管關於特休假時卻說「我們小公司沒再走勞基法」
當下真的覺得有點莫名好笑...
接下來年關將近了,1/1元旦公司老闆娘原本口頭說會放假,
結果又說「等待老闆通知」,但1/1不是國定假日嘛?不給放也得補吧?
(若我認知有錯誤煩請糾正我)
接下來過年,都不說要怎麼給假,我和同事預想著應該是月休8天扣掉1月過年的3天
等於是1/1~26只能休5天,雖說不違反一週工時40小時
但是用我們該有的假去扣掉應該也是不對的吧?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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