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2/16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星期一時已和雇主談好做到一月中,以下圖片證明
http://i.imgur.com/TqSWmrN.jpg
但在12/23星期五時,
被Skype 告知請我下午與老闆娘交接,
就可以直接放假了,不用在進公司,
並說到會給我12月薪水,
以她的說詞匯3萬給我,這有加了3000元,
請問我應該去爭取遣散費嗎?
另外在勞健保及勞退的部分都幫我低報,
http://i.imgur.com/gUkHLdm.jpg
http://i.imgur.com/7e0X1KB.jpg
http://i.imgur.com/0hLunzP.jpg
目前已算離職了,請問這樣勞保低報部分還能要她補提撥嗎?
之前有刪除過訊息沒有2月以前的薪資訊息了
手機排版如有問題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