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工時40在修法前已經快實施1年了,「配套」只是把砍七天假合理化的說法,解釋不出來就說「過渡時期」只是安慰自己的說法,每次修法都把不合理的說是「過渡時期」好了政府並沒有義務延續前政府的政策,而且一例一休原本就是前政府下個階段要做的,不是憑空出現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dQd4o0ueGA&t=48s當時承諾時也沒有說一定要砍7天假,砍假的理由是休假一致,大家一起放也是休假一致,不代表要砍假
https://goo.gl/ay1Y2x 而且確實有人因為制度的轉變遭到損害,同時也違背dpp自己的承諾如部分工時者,保全
https://goo.gl/RMypSI https://goo.gl/jdbEwZ開會時也請行政、立法部門在修法時需貫徹:「若干企業在休假安排上原本就優於勞基法待遇,需維持既有休假福利不倒退原則」
https://goo.gl/6cm3nT而不是拿掉法源,然後把球丟給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