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特休疑問

作者: ponniestar   2017-02-18 08:47:48
已經爬過文、問過人事,但仍然不解,所以想請問
各位專家,
如果於104年5月到職,106年3月離職,105年5月
開始有了4.6天特休,直至今年目前為止剩下7-4.6
天=2.4天的特休可用(目前已使用兩天),所以離
職前只剩0.4天可用嗎?到今年5月才會重新計算滿
兩年給10天嗎? 我們都是被安排銷特休的,原本2
月被安排銷一天,現因要離職了,人事說我剩的
0.4天(3.2hr)不夠請一天特休,建議我請事假或是三
月補足工時。覺得好像對又好像不對,如果不夠用
為什麼還沒提離職時就能排二月銷一天特休呢?
作者: missyou0914 (我沒有灰姑娘的玻璃鞋)   2017-02-18 08:54:00
要看你公司是用週年還歷年制 算法不一樣
作者: sc1 (sc1)   2017-02-18 09:16:00
老師有說過離職前不要請假會被公司整
作者: a2468000 (胖雞)   2017-02-18 09:53:00
確實只剩0.4天可用 5月才會再給10天另外 請問你去年的那小數點0.6天是怎麼休的?
作者: kentyeh (kent)   2017-02-18 10:02:00
勞基法照實年制計算,105/5起給7天特休,要到106/5才會再給所以你從進公司到離職就只有7天特休,扣除已放天數,就是你的剩餘未休天數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2-18 13:12:00
你工作未滿一年 新法上路你也只會有3天看錯 你應有7+3 天 沒休完都換成錢你別管公司算法 直接10- 你請的特休天數就對
作者: kentyeh (kent)   2017-02-18 17:29:00
樓上,樓主在105/5滿1年有7天假,新法在106/1月施行也是滿1年7天,已不適用滿年3天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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