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剛做一星期,
每天都晚下班公司又沒有加班費,想逃。
一開始拿到合約時因為薪資跟面試時談的有出入,
想找人事主管談可是主管這星期都出差,
所以當時人資部的要我等主管回來再跟她談,
我也怕約簽下去公司就不認帳不給談薪水所以合約還沒有簽。
現在做了一星期不想待下去想,
但合約上要求離職要提前10天而我又沒意願做下去,
還是要簽約嗎?(怕難走,因為公司很缺人,真屎缺)
公司轉薪水的帳戶是不知名小銀行,
因為工時長又忙也沒時間開戶,
現在想走更不想開戶了(一方面也覺得銀行太小眾)
如果沒簽約沒開戶的狀況下能拿到這周的薪水嗎?
(有打卡跟要我的資料保勞健保,不過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辦好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