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去年大學畢業後找了個國外業務的工作
但因為加班時間從一開始的七點、八點一路增加到十一、十二點
有時候還會需要弄到半夜一、兩點,有點覺得自己不知道在為何辛苦為何忙
所以就在尾牙過後辭職了,然後回家鄉附近幫忙家裡生意並順便打工度假了一陣子
最近覺得差不多休息夠了應該要回到職場上,在人力銀行上投履歷也陸續接到面試邀約
不過現在有點猶豫該怎麼在面試時解釋離職原因
畢竟作為只有一個正職經歷的自己而言,這段經歷及學到的技能都是比較值得提及的
再加上也已經畢業快一年了,總不好說自己畢業至今都還沒工作過
但由於這份工作只做不到半年,有點擔心面試官問到離職原因時該怎麼解釋
要是說是因為加班加太兇,這樣除了是在批評前公司外,也好像有點不耐操的感覺
雖然我也沒打算進一家會天天加班到十點以後的公司,偶一為之或是加到七八點倒能接受
但說因為加班離職就好像直接把加班這選項劃掉一樣
甚至會讓人覺得抗壓力低、工作效率差所以無法勝任,多解釋搞不好還被覺得是在找藉口
不知道各位覺得我該如實講嗎?還是該找個理由帶過去?
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