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996 (1244)
2017-04-24 13:06:13各位前輩、同學、同事好
對於勞基法我有些想法跟大家分享
首先我覺得勞基法這種東西叫做「尊重」
我為你工作
你提供薪資作為報酬
一切合情合理
出社會五年多
在高雄一直擔任服務業等工作
除了公家機關真的沒有「尊重」我的工作
所以最後我狠下心離職
這些慣老闆共通點都是告訴你
你是個很棒的年輕人
努力個五年將來一定大有可為
幹
你今天喜歡一個對象
追求一個對象
應該是會為了對方著想吧?
應該會「尊重」對方吧?
還是你會告訴對方
小姐 我剛出社會 你去幫我賺錢
先共體時艱一下 未來我一定對你很好
有沒有發現奧懶叫跟慣老闆很像?
他如果真的把你當人才培育
你覺得他會對你很差,讓妳想離職?
我真的覺得臺灣沒有「未來」的觀念
一大堆腦殘只顧著自己跟現在
說真的
遇的不懂「尊重」的人
你也不必尊重他!趕快離職!
如果相信五年之後這種鬼話
那你活該被奴役
當初都不願意尊重你的人
憑什麼未來他會好好尊重你?
你越屈就只會越失去你的價值
當然你老去之後又沒有其他能力就變成不得不了
很多人還在考慮觀望
如果妳的薪水低於30000以下並且沒有遵守勞基法
我真的強烈建議你離職
就算去當志願役都好過現在
趁你有價值的時候
搶回自己的價值
因為你只能靠自己
期待勞基法 期待政府
真的不切實際
舉個國際例子就好
為什麼國際間永遠就是那幾個國家講話
因為人家有實力
台灣講什麼誰屌你
尊重是自己贏來的
靠別人幫就是等死的節奏
這已經是一個笑貧不笑娼的年代
所以如果你不敢戰鬥
就不要去抱怨世界不公平
公司有兩種,一種是把人力當資源,一種是當成本,用起來待遇有差。進公司時可以感覺一下被當成是哪一種。
高雄都是講人情味的 薪水薄了 人情味厚了老人最愛跟你說不要計較那麼多做就對了(月領40~50k)
作者:
demoQ (中出狙擊手)
2017-04-24 15:27:00有些主管自視公司名氣大 找進來不合自己胃口、風格就砍的也所在多有
作者:
fk47826 (幹死雞八兩六)
2017-04-24 16:13:00推
作者: a910343 (SaintTay) 2017-04-24 17:22:00
推一樓
作者:
jhunfong (Adun Toridas)
2017-04-24 17:26:00推
作者:
owenx (歐文)
2017-04-24 20:26:00別鬧了,志願役凹人凹的才兇咧除非妳是女生,不然完全不建議去志願役
作者: adata5678 (xd) 2017-04-25 09:29:00
你當過兵嗎,志願役其實也會被上面的狂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