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找到一個新工作,
上個月17日開始上班,
換言之上個月上了10天的班。
面試時跟老闆的薪水談26k,勞健保從裡面扣。
管錢的老闆娘跟我說26k中包含全勤獎金2k,
每個月若遲到累積不超過30分鐘,才有這2k,
我向她說老闆跟我談的時候沒提及全勤獎金的事,
她說會和老闆再確認。
今天查詢帳戶餘額,發現薪水才8k整,
一開始我想不明白,我上個月遲到累積也未超過30分鐘。
目前我覺得最合理的算法是這樣的:
她從不含全勤的24k/30(含周休二日去除以)*10(不含周休二日去乘)
=8000元整。
請問這樣的算法正確嗎?
如果她堅持這樣算沒有錯(或說這是扣完勞健保的結果),我要怎麼跟她談?
這個工作我很喜歡,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很合興趣的工作,
有必要跟老闆娘談這件事嗎?
謝謝。
作者:
AmerieBB (Ameriebb)
2017-05-08 22:14:00領月薪假日應該也要算錢
作者:
vanii40 (不要失去才懂得珍惜)
2017-05-08 22:20:00剛上班沒有完整一個月 一般是日薪計算 假日沒有薪
作者:
shyshyan (神人為吾,千葉傳奇。)
2017-05-08 22:25:00領月薪就是要包含假日薪 依照比例算 用一個月30天算
作者:
shyshyan (神人為吾,千葉傳奇。)
2017-05-08 22:29:00作者:
AmerieBB (Ameriebb)
2017-05-08 22:33:00我之前到職新公司也是不足月,但全勤獎金還是有按比例給,給你參考
作者:
shyshyan (神人為吾,千葉傳奇。)
2017-05-08 22:36:00要他真要細算你就把遲到30分鐘也平均下來
我遲到累積10分鐘。好難算喔。請問一下,如果我因為怕失去這份我有興趣的工作而不去據理力爭,這樣很奴嗎?
作者:
qsef5 (Mars)
2017-05-08 22:45:00那工作環境你喜歡嗎?因為你之後應該狗屁倒灶的事情還很多
工作環境我喜歡,但是我認為連勞基法都無法遵守的公司我會很沒幹勁。
作者:
shyshyan (神人為吾,千葉傳奇。)
2017-05-08 23:10:00你可能遇到的下一個問題應該是勞健保應該保26k 但是卻是保24k
作者:
puffdog (包夫句)
2017-05-09 02:44:00我剛到職不滿一個月時假日還是有薪水 建議你快逃
作者:
RINPE (RIN)
2017-05-09 05:28:00跟我第一份一樣
作者:
sc1 (sc1)
2017-05-09 11:03:00沒錯 你快閃
作者: rzsty (Mr.Q) 2017-05-09 11:29:00
用30當分母,那假日也都要算你上滿一個月用這算法去算月薪也不會等於24k
作者:
yuti (40)
2017-05-09 11:45:00大部分公司都這樣算 但我自己算我會給六日
領24k就是月薪價含假日 不含假日應該要談個日薪的價吧拉基公司
作者:
Dnight (暗夜)
2017-05-09 14:13:00除以30沒問題,問題是分子要變成14
作者:
velyn2406 (velyn2406)
2017-05-09 19:51:00才剛打去勞工局問這個問題,如果算月薪 就是/30然後乘上包含假日的天數才對勞工局表示全勤的獎金沒有硬性規定,看你們怎麼談
作者: lyy12 (lin) 2017-05-10 17:34:00
不足月的薪水也要包含假日啊 說不用包的是多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