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無法理解的事
請大家分析看看
我的部門有二十幾個人
男女各半
從組長到副組長到小組長
總共有五個職位全都是女性擔任
這不是我要討論的
事情是這樣的
目前我們部門每天都要一個人加班
有時候加班到晚上十點
平均是加班到晚上八點
而加班只能時數乘1
沒有所謂的1.33和1.66的加成
加班的部分都是由男性來加班
我一直覺得非常不合理
他們也不是很喜歡
因為大都是數的男同事都有家庭小孩
我也是需要兼顧家庭小孩
女同事反而單身的居多
我決定要運用勞基法25條
(工作不能有性別的差別待遇)
好好跟組長說這件事
希望加班的事女同事也可以一起分擔
組長說叫我先去詢問看看
男同事的意見
我去票選一下
結果讓我出乎意料
大家還是希望維持現狀
不需要女同事來一起分擔
平常私底下抱怨加班太長
真正要請女同事一起分擔
結果卻說不用了
因為票數顯示一樣維持現狀
就是繼續由男同事加班就好
我一直覺得很納悶
是怎樣…平常說加班好累
現在要多一點人分擔
大都數的卻說不用了
我還是無法理解這種邏輯
加班都是男同事擔當已經很不合理了
結果要男同事竟然還心甘情願的
我老婆的解釋是
可能男同事加班就有理由不用顧小孩
當然要加班囉
我是恨不得不要加班
好好回家陪小孩
這個現象是何解?
作者:
k996 (1244)
2017-06-05 09:38:00就奴又不敢反抗而已
作者:
dchain (BlackScreen2099)
2017-06-05 09:41:00就是奴的心態吧,
作者:
jpteru ( )
2017-06-05 09:44:001.家庭不幸福不想回家 2.奴
作者:
sc1 (sc1)
2017-06-05 09:51:00女生都是老闆的禁臠 別惹
大家真是中肯,他們蠻不敢反抗的,聽到我的提案,第一個問題是,這樣可以嗎?
作者:
shyshyan (神人為吾,千葉傳奇。)
2017-06-05 09:52:00差別待遇?不是吧 應該要檢舉加班費違反勞基法阿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7-06-05 10:12:00
那你就拒絕輪加班叫想家的自己輪不就結了你有權依法拒絕想輪的也有權自己拼命輪啊搞不好那些男同事不像你家庭和樂巴不得加班不用回家顧小還面對黃臉婆
直接投訴勞工局了!性別歧視跟加班費為依規定給付...
他這間加班才給1耶... 加個鬼...隨便找個作業員還是工類的都比他這個多要靠加班還活得下去的也不會去他們那間吧
作者:
qsef5 (Mars)
2017-06-05 12:49:00沒人想惹女人,而且還是一群女主管...想想都害怕
作者:
hillgod (玉少)
2017-06-05 13:15:00改變不了環境只有適應或離開
作者:
ssunnys (鯖魚罐頭)
2017-06-05 14:00:00你老婆說的還蠻對的XD
作者:
urban01 (籤率~)
2017-06-05 14:37:00的確有人用工作加班來逃避失敗的家庭生活
作者:
YenPcman (Pcman)
2017-06-05 15:13:00沒匿名投票根本問好玩而已
就公司規避加班費,直接轉補休,補休沒休完轉錢*1有夠垃圾的公司...
古時候的奴隸為什麼要當奴隸 因為不當活不下去現代的也是一樣有更好選擇的早就走了誰在那邊跟你組織反抗軍
偷偷投訴你覺得怎麼樣?之前有公司被政府查一次之後,完全不敢不給加班費
因為不想當黑臉 不要輪最好 但不是我提出的 是你真的大家一起輪 女員工抱怨時你馬上會被這種人出賣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6-05 19:02:00
哈哈 男同事有理由晚回去呀 嘿嘿
作者: qwerty34679 (囍) 2017-06-05 20:22:00
感覺男同事其實是不想加班 需要挺身而出的時候又縮回去 應該是怕被秋後算帳或被女同事說嘴
作者:
hdw 2017-06-05 21:52:00匿名留別人(同意幫忙的人)的資料呢??我老婆當人事,也是說每次有人檢舉,勞工局都會來找老闆但是,是跟老闆說是誰爆料,然後怎樣應對比較好..台灣的勞工局,真的是一個大笑話
作者:
edcs ( )
2017-06-05 22:01:00感覺無法理解
作者: iMooNK (iMooNK) 2017-06-05 23:32:00
就是好面子啊 拉不下臉 覺得叫女生來幫忙顯得自己很廢之類的吧
作者:
Sadan (Danny)
2017-06-06 06:25:00聽你的描述,男同事全都廢材!我看你就不必管他們死活好了
作者:
hahn (沉澱的東西沖不走)
2017-06-06 13:44:00用line...你確定沒內鬼?是我不可能在line上表態 白紙黑字被婊就gg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7-06-07 11:06:00不是你們公司跟勞工局不錯,而是絕大多數的都跟各公司人事有點交情,因為有利益關係。 有好處,連親人都能賣的人不少,更何況只是未曾碰面的勞工申訴人呢? XDDD
作者: lwvez 2017-06-07 12:28:00
原Po真的是氣瘋了,合約跟規定怎麼能放在一起講規定是公司隨時可以片面更改的,合約是雙方簽好的真的出社會久了,你就會知道升遷規定只是說給沒升的人聽的講實話給你聽還刪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