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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迫長期加班又沒加班費,老闆該當何罪?加州法院:老闆補薪、補稅,坐牢三年!
舊金山海灣地區的一個中式連鎖自助餐館的五名業者被控盜竊工資和逃稅案,上週五判決
揭曉,三人被判監禁三年四個月,外加罰款與賠償610萬美元。
去年十二月,檢察官以盜竊工資和其他違反勞工條例的罪名起訴八名被告,並逮捕其中五
人。其中三人協助管理布蘭登·鄺(譯音)擁有的中式連鎖自助餐館,餐館員工的時薪不
到六美元,被迫一天工作十二小時,沒有加班費,每天用巴士載運他們上下班,強迫他們
住在種族隔離的宿舍。
重判三人
被告陳玉、古風和鄭榮迪上週五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需向工人支付450萬美元,
作為未付的最低工資和加班費,另外向加州政府繳納欠稅150萬美元。
另一名被告張少蓉(譯音)代表雇主執行規定,要求員工不得檢舉雇主違規未付最低工資
,她被控輕罪,但同意不抗辯。張少蓉被判處監禁120天。
第五名被告陳周顯(譯音)因涉案較輕,檢察官上個月同意放棄起訴。
逃匿中國
其他三名被告,包括布蘭登·鄺、馮國財(譯音)和江林均(譯音)已逃逸,以避免被訴
。據信這三人現在都藏匿在中國。
本案涉及的自助餐連鎖店有四家,加州州政府的調查員唐娜·陳從2013開始調查,監視灣
區三個縣的若干飯館。她和一些員工建立關係,這些員工後來向大陪審團作證,被告八人
因此被定罪。
為保護這些證人,他們的身份均未透露。一名證人指出,他們住在舊金山海灣地區各地的
民宅,根據種族和性別隔離居住。一名男子表示,他在車庫裡有一張床,和另外大約十二
人住在一起。他們一周工作六天,沒有加班費。有少數人抱怨工作環境惡劣,結果被解僱
,趕出住所,還受到驅逐出境的威脅。
悲痛陳詞
幾名證人在加州高等法院查爾斯·本·伯奇宣判前陳詞, 其中一人通過書面表示,他要
求正義得到伸張,這樣的遭遇不再發生在任何人的身上。另一名員工敘述自己的經歷說,
我們總是被斥責,無論怎麼做都不夠好,我們害怕但不知找誰幫忙,這個經驗傷透我的心
,我永遠也無法忘記,我真心希望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任何人身上。當親友問我在美國
過的怎麼樣,我無法讓自己告訴他們真相,但我知道,我必須向前行,不再回顧過去。
伯奇法官援引這些罪行對人們的打擊,並據此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