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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勞工要保障 國民黨提「颱風假」入法
時間: Fri Jul 28 15:29:34 2017
勞工要保障 國民黨提「颱風假」入法
NewTalk 新頭殼
2017年7月28日 下午2:35
台灣進入颱風汛期,「尼莎」颱風也已發佈海上警報,即將進入台灣。國民
黨立委蔣萬安與林為洲今 (28) 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現行《勞基法》對於勞
工的照顧不夠周全,因此將在下個會期提案修改《勞基法》第41條之1,名
定颱風天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也能停止上班。
尼莎颱風即將襲臺,若各縣市宣佈停班停課,全台灣900萬勞工無法比照公
務員停止上班,由於《勞基法》無明文規定颱風天必須休假,僅能以《天然
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作為出勤的參考,其中雖
載明勞工因天災未能出勤,雇主「不得視為礦工」與「宜不扣發工資」等條
文,但實際上卻不具任何強制力。
蔣萬安與林為洲認為,現行《勞基法》無法周全照顧到勞工的需求。來將提
案增訂《勞基法》41調之1,明定颱風天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也能停止
上班,雇主照給薪資。蔣萬安解釋修法重點,若勞工於停班時仍須出勤,需
事前經工會同意並書面約定;雇主應加倍給付當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
以及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等必要措施;另外,勞工出勤有發生危險之虞,
得停止作業並退避至安全場所,即俗稱「退避權」。
根據資料顯示,近三年來平均只有2.71天的颱風假,但三年內因颱風死亡或
失蹤的總人數為1,989人,颱風發生期間,勞工趕赴工作場所路途中或在外
工作時,容易因為強風吹襲或暴雨視線不清而發生工傷或意外。特別是空服
員、百貨公司專櫃人員、以及許多服務業勞工甚至記者,在颱風來襲時,無
法放假,為了生計只得被迫出門工作。
蔣萬安、林為洲呼籲,政府應該要正視天然災害發生期間勞工出勤問題,將
防災假明文入法,確保勞工生命安全。希望勞動部官員不要再用「尊重」委
員提案、也不要再以「各行各業差異性很大是否適合以統一標準,還要評
估」搪塞,應提出政府版本,在立法院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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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業:你颱風天不來上班你明天開始就永遠在家放颱風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