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前輩們大家好~剛剛已經先搜尋了板上特休問題的文章,
找到的都是新進人員與離職人員文章,
所以才發文請教一下大家
今年年初開始了新制特休假的規定
看了網路文章老半天,只知道是從以前的一年的年初到年底計算
換成今年到職日一直到隔年到職日計算
我們公司在政府改規定之前的特休是這樣計算的
假如是2013年5月1日到職 2014年5月1日到年底
會給勞基法舊制第一年的7天/當年度剩餘天數的特休
之後就按照舊制勞基法每年給予特休 然後年底結算剩餘特休天數給錢
按照上面到職日計算,今年人事卻公布,5/1之前特休天數為0
5/1之後特休天數就按照新制計算給予特休天數
我不知道是人事理解有誤還是怎樣,總覺得怪怪的
這樣要是12月到職的人不就很衰小 一整年沒有特休?
我有跟人事反應過感覺怪怪的 但是人事很堅持他的算法沒錯
以上 還請大家協助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