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們好,小弟進高雄某公司到這周五就滿試用期三個月了,之前曾發了一篇有關公
司很扯的文化文,但在昨日8/1下午,在無預警的情況下,公司叫你做到下班就不用在來
了,一樣就官方說法辛苦了怎麼樣的,但早上時叫你把專案的所有進度打仔細,然後開會
報告,當報告結束後我原本要繼續做接下來的事情時,他們把我留下來叫我做到8/1就不
用來了,當下很錯愕,但只能接受,我申請拿非離職證明和資遣費以及薪資算問題,這幾
位互推,推來推去,還要我寫離職原因,我說為什麼我要拿非自願離職要寫原因,他們說
還是寫一下,隨便寫都可以,我就在回我拿非自願離職還要寫原因不就變成自願離職?他
們就把我單子拿走了
請問版友們,
1.公司可以都不用提早預告直接當天下午叫你明日不用再來嗎?
2.試用期要這周五才滿三個月,可是才8/1就叫我走了
3.請問除了拿非自願離職和資遣費還需要拿什麼嗎?……
感謝各位版友們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