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安安,小弟7/25開始在某家公司上班,但聽聞前輩說老闆投資不善,已積欠多數
員工五、六兩月的薪水(正常每月十號發薪)。並且有意轉賣公司。於8/8公司內部開了薪
資協調會,希望延後發薪或欠薪,但討論未果。
問題
1.小弟如果明天10號領不到七月的薪水可以採取哪些行動?申訴勞工局?
2.小弟如果離職可否開非自願離職?還有欠薪問題要收集哪些資料?作為以後追討依據。
3.外籍同事有考慮,8/10沒領到該領的就罷工。但是經理摸頭,如過罷工工廠就沒產值,
工廠就賣不掉,破產你們也領不到錢......
謝謝大家
最後協調會那天老闆的嘴臉真的令人印象深刻。領個薪水是個多麼卑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