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kielin (sukie)
2017-08-28 12:35:13小的在公司快待滿一個月
就在剛才 向主管提了想離職的想法,原因是自己身體健康上出了一點狀況(這兩三週的心
悸很嚴重,已就醫)也有很不想上班的念頭
主管回覆 希望我給她一個機會 也給自己一個機會,留下來再試試看自己適不適合
不斷的說服我別辭職
但我心已絕,真的做的蠻不開心的
目前卡在主管不允許我離職
想請問板上的大大,若我明天以發e-mail方式告知主管以及人資我要離職,且交接事項準
備好,但沒有走公司離職手續
這樣走得了嗎?
另外
當初報到時,有填寫報到書 上面內容有說明:若新進人員未滿三個月離職,需提前十天
申請自願離職書
請問若簽了名,這份報到書是具效力的嗎?
因勞基法沒有說明 未滿三個月提出離職需要提前說
再請板上大大幫忙了~
作者:
ryuter (旋光の輪舞)
2017-08-28 12:44:00又來一個無法離職......勞基法跟公司規定哪個大?
作者:
ek0519 (new life)
2017-08-28 12:48:00下次公司規定永遠無法離職好了....
作者:
petertg (TG)
2017-08-28 12:50:00離職不用批准,是告知...時間壓了拍拍屁股走就對了公司規定與法律牴觸者無效,你鳥他公司規定?他訂未滿三個月提出離職要留下來交接一年,你也要留嗎?
作者: striker (黃金單身漢) 2017-08-28 13:07:00
到底為啥辭職還要人家同意?
作者:
bread5 (陳小麵)
2017-08-28 13:16:00是告知公司 並不用公司同意
作者:
jacqueswu (jacqueswu)
2017-08-28 14:48:00離職的最大~你到底在怕什麼?!請直接發mail提離職並b.c.c給自己~不要在拖泥帶水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7-08-28 15:24:00如果一個很爛的公司然後薪水又低 不準人走 是當長工還奴工是嗎? 本來就告知義務而已,交接請公司派人 不然時間到就走了阿, 不要帶走公司任何財產跟資料就沒問題了
慰留又不是鐵鍊綁者你還走不了咧,等你真的離開一個月你會發現當時在糾結什麼,然後主管已經忘了有你這個人
作者:
sukielin (sukie)
2017-08-28 17:54:00謝謝大家的解答,但剛向勞工局提出關於是否需完成交接疑問,勞工局表示還是需要完成交接 會對自己比較有保障好像很難發了email提出離職就走人...
一個月很容易走啊,要擔心的應該是下一個工作在哪的問題吧(?)
作者:
jacqueswu (jacqueswu)
2017-08-28 19:01:00把手邊的業務處理進度交代好就可走人~有這麼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