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作上遇到一些問題,想上來請教有經驗的廣大鄉民。手機排版,文長請見諒。
小妹在三個月前畢業後馬上進入職場,在某間國立大學擔任助理。
當初應徵的時候標題是:
OOO老師徵聘專任行政助理
工作內容是:
1、協助OOO計劃案之計劃事務
2、協助OOO老師處理其他計劃管理與行政庶務
第二項寫的非常廣泛,所以我當時並沒有太留意,現在才發現這是陷阱。
目前OOO老師手上除了原先我應徵的計劃案以外,還有三個計劃。工作量比起我原先預估
的要多很多,對一個新手來說有些無法負荷。而且校內的職場環境非常不友善,不清楚是
對菜鳥不友善還是對所有人都不友善。
另外是薪資問題。
剛到職時,我的約用表不斷被退回。理由是「單位錯誤」可是我到底隸屬哪個單位,各處
室說的都不一樣,也互相踢來踢去。但約用表沒完成,我就不算到職完成,也就不能報薪
水。
經過一個月之後,好不容易約用表完成了,學校卻說「計劃案的經費正在修正,所以教務
長下令,此期間不得使用經費」於是我仍舊不能報薪水。
雖然我的應徵職稱是專任行政助理,可是對學校來說我是計劃案助理,所以我的薪水就是
只能由計劃案經費支付。已經工作三個月了,可是我一毛錢都沒有領到。學校的意思是「
要等教育部審核通過經費修正,才可以使用經費」。而且沒有錢支付我的薪水也等同於沒
有錢支付我的勞健保,沒有勞健保是可以的嗎?
現在回想當初面試時老師說「其實我現在手上有兩個工作,一個是OOO計劃案,另一個是X
XX計劃案。原本XXX計劃案也要公告徵才但後來沒有刊登。」
我以為老師的意思是兩個計劃案都要找人,只是一個公開找、一個私下找,而他想問我對
XXX計劃案有沒有興趣。現在才發現,他的意思是「應該要請兩個助理但我想合併成一個
」。
我開始覺得這一切很不合理,不管是工作量還是薪資。
但我的約期只有六個月,已經過一半了,我應該這時候認賠殺出嗎?現在辭職的話,我這
三個月的薪水會不會拿不到?是真的不合理還是我太菜不懂得職場生態?
還求大家幫忙分析給我建議,謝謝各位。
0901 19:57更新
主計室沒有回應預支問題,但老師先墊給了我一個月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