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兩個offer待選,原PO是文科出身,私立文科碩士肄。
有過2年學校助理經驗。
offer 1:
公家的研究助理,待遇為33.4K,加班費比照勞基法保障,但屬於臨時人員,
工作11個月後會自動休1個月假,無法累積年資,當然也不會有年休。
offer 2:
公家的約僱人員,待遇為280薪點(33.9K),屬於編制內人員,可累積年資及年休。
兩個offer的工作性質相同,聽起來是2會比較理想,但是由於工作上,
大概每個月會加班30小時左右,可換成加班費或者是補休,
研究助理的加班費可能會多約僱人員許多。
平均每天加班1小時,每週會有一天加班4小時,每月會有一次休息日加班4~8小時。
另外儘管約僱人員待遇比研究助理略高,但每月要自動存一筆錢進去,所以實領的
錢反倒比研究助理少2K左右。
目前有兩派意見,一是覺得約僱人員可做一輩子算是有個後路,比較有保障;
另一派是我工作同事(其他約僱人員)看我工作加班情況跟職涯規劃,
覺得研究助理對我來說選擇比較好,又不用被打考績及參加一些教育人員時數。
還可以放一個月的假(?)
如果我本來就打算在公家機關待1-2年累積經驗後轉去其他地方,是否擔任研究助理即可?
在此先感謝大家給予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