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職場前輩好,
我5/1進入現在的公司,當時有簽合約,說好三個月試用期是26k,過三個月後是30k。
我心裡以為5/1~8/31才滿3個月,所以30k的實現日是9/1,也就是說,我9/5領到的薪水還是8月的,是26k,這樣正確嗎?
因為跟我同時進去的另一個同事說,我們到8月就滿三個月了,9/5應該要拿到30k才對。然後說我們兩個一起去跟老闆講。
坦白講我被這位同事陰過兩次,在老闆心裡已經有點黑了,早就偷偷打開104在騎驢找馬。但在找到馬之前還不想讓自己黑得太快,也不是很信這個看起來很單純卻老是背後陰人的同事
可以請各位前輩指導一下嗎?
p.s試用期簽的合約,有寫明試用期的時間是5/1~8/31,但並沒有講30k的具體實現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