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就是那個第一次工作被打、遇到慣老闆,沒有基本工資,還做到腰背筋膜炎的那個人
今天我去公司提離職了,我只有前面請假,第一天店長接的,第二天會計接,但店長卻說不清楚,後三天腰痛根本…,就曠職了
而且我動作慢,都被說效率差。店長說是本來就會趕我走,只是我寫自願性離職就離職…
可是,也不能帶朋友旁聽實在不懂?不能多個人證嗎?只能家長,但家長好像也都不知被店長說了些甚麼
店家是說什麼我公開阿嬤打人的影片,什麼要告我毀損公司名譽??
這是阿嬤自己毀損自己家公司名譽吧,我只是有影片,又不可能搞什麼捏造
此外,店長說現在法定薪資是20009,請問我是來到平行世界了嗎?
自己進去也是都被洗臉的份
那我現在,會背上官司嗎?既然他們都坳賠償,那我也該告了?
所以店家是要灌輸就是我的錯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