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現在遇到很兩難的狀況
我現在的工作是餐飲PT,稱為A公司
原先是答應A公司從PT轉作正職,但種種原因又轉回PT
月初有朋友問我是否能接他的工作,因他身體因素要請長假
朋友的工作跟A公司比起來,福利相對較好,只是在外地
幾番考慮後決定接朋友的工作,因此跟A公司提出做到11月底就好
可是
就是因為這個可是
朋友兩天前突然跟我說,他的身體狀況變得不太好,希望我能提前去接他的工作
如果我不能接的話,朋友的公司就得另找他人,連帶造成當初跟朋友說好的工作會落空
因此又跟A公司詢問是否能提前離開(最快9月底)
A公司老闆就很不爽,認為不該違反當初說好做到11月底的約定
還說出社會工作的人沒有這麼突然的,臨時找不到人...之類
只是A公司沒提供勞健保,時薪也不到法定標準
本就不打算做長期,有好工作當然想跳槽
現在老闆用職業道德壓我,認為我不負責任
換成是各位,會如何跟前公司"好好地"提離職?
一定要撕破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