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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站上潛水,工作 職場中學習到很多。
小弟最近換工作 正在新人中,
兩問題請教
一
求職談薪時說試用期過後會給我提的價錢,
現在試用期將到 不知要如何談。
幾個條件說明一下
1. 公司感覺蠻節省的 在產品設計上感覺得出來。
2. 同事長管相處上還算愉快 這方面應該”可談”。
3. 要如何苦肉計阿?
二
請問現有勞基法制度, 如固定一個月有1-2天會各請半天(帶家人看病) 怎樣較划算?
公司方面還算好喬就自己要用啥假,
公司制度要滿六個月才有3天特休,爬文好像建議病假扣半薪。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