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勞動契約沒違法嗎?

作者: john0227   2017-10-02 22:23:25
受理機關:勞動局
回覆機關:勞動局
處理情形:處理完成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來信詢問雇主因要派單位人力不足被罰款後,便逕扣勞工薪資1,000元一案,本局
謹回復如下:
一、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
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基此,雇主如欲自勞工薪資中扣遭要派公司罰缺工之1000
元,應經勞工同意始得為之,不得逕自扣薪,否則,恐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
作者: qweerrt123 (GanPow)   2017-10-02 22:27:00
後面怎麼沒有補上「目前尚在輔導」
作者: 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   2017-10-02 22:29:00
資動局
作者: dss (dss)   2017-10-03 00:35:00
先回你簽名檔 並沒有,要符合很多原則 不是雇主想扣就扣不是每個人的勞動契約都一樣 有些人會牽扯到錢或設備等各種狀況 所以勞動局搬出法條 因為他不清楚你們這件事的細節可能有勞工謊報或是細節沒講的狀況 所以他講很官話最後也跟你說覺得權益受損可以調解簡單說就是他為了保護自己所以很官話 把問題推回給你 直到你提出申請 他們才能去動作 (當然要他們肯動)回到你的案件 似乎是缺勤被直接扣一千 這要看是扣除本薪還是除本薪外還另外多扣了一千 後者不符比例原則 缺勤就不算薪資而已 多扣一千他就要拿出因為你缺勤讓他受損的證明才能扣而且證明也要合比例原則 反正不是雇主想怎麼搞就怎麼搞總之呢 可以申請調解或先把細節都先跟勞動部說 讓他給你個底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7-10-03 10:20:00
公司缺工和你缺勤是兩碼子事 公司缺工是公司自己要負責不然難道公司虧損也是怪員工不努力嗎= =一碼歸一碼 你缺勤就是扣當日薪資 而非罰款 明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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