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為應屆畢業生
由於正在等當兵期間,找了一份正職工作補貼一下生活費,最近做到九月底離職
工作時間大致上是每天從上班到下班共九個半小時 月休八天
薪資:基本薪資21010+晚班津貼1000+勞健保補貼1500+全勤1500
會扣一些:遲到,收銀誤差,(過期品未發現也會叫我們買單但不是從薪資上扣)
實際工作:八個小時又五十分鐘 晚餐休息時間四十分鐘
工作內容:因為是即期品店,平日一到五都有下貨搬貨 也要檢查商品是否過期 若已過期
未發現需要員工負責掏錢買下
問題點1:據說店內無勞保勞退,在薪資條上也沒看到這類扣款 只有看到有一個薪資項目
是 勞健保補貼1500
問題點2:想請問過期品要我們買單這種事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