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各位版友,
在下最近有年後離職,轉職的打算,在這家公司待了約3年的時間,
目前的計畫是在明年一月底的獎金拿到後,
2月9日~26日去旅行,現在都已請好,已經得到上司准假,
2月28日的假期後,整個3月就是交接,休假,是不知道是可以休完/按照比例/不許可,
上司會不會馬上變成慣老闆,病假/事假我至少可以請一下吧
4月7日離開公司
不過因為業務關係,
我的上司似乎有意派我在2018年1月14日~17日去新加坡受訓,
我第一時間是用別的理由擋掉了,可是我怕我躲不掉,"告知"就是"交辦",
因為上司不想去,就凹我這年資小的,
雖然派去新加坡,不在辦公室,減少面對上司的機會是很好,
1.請問提離職的時間點???
a.2018.2.1(年終已領)
好處1:讓上司們多一些時間緩衝
壞處1:從新加坡回國後沒多久,提退職願,旁人或多或少會說:派你去受訓,你回來就.....
壞處2:上司們的過年會很不好過.....
壞處3:原先的排假可能通通不算.....
b.2018.3.1(年終已領)
好處1:年後離職潮,不缺我一個人提
壞處1:上司們的反應時間會不夠,僅僅一個月
不知道有什麼建議呢?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