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百貨服務業
因為聽說二月底要撤櫃
想要一次把剩下的8天特休休完
不想要換現金(聽說一天才幾百塊)
所以本休+特休總共18天
等於只上10天班
但是店長卻說一個月上班天數不到一半
公司不會給一個月的薪水而改成給時薪
這樣是合理的嗎?
還是有規定特休不能一次休完?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8-01-16 12:07:00你可以請 公司可以不准 月薪不能換時薪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01-16 12:44:00不行吧,特休原本就是有薪休假,而且月薪時薪也不能亂轉換
作者:
HuangJ (PandaJ)
2018-01-16 12:47:00唬爛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1-16 12:48:00是沒有規定不能請,也沒有規定一定得准假吧?
上面幾位請問是加班加到腦袋壞了嗎?當然要休就可以休,薪水怎麼算看工作契約,雙方認知不同就勞資糾紛調解
作者: shinjiw (爆走的鍋貼) 2018-01-16 13:33:00
勞基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 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 所以你能請 但公司也可以跟你盧...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1-16 14:08:00想上班就上,不想上班就直接休,只有些特殊狀況的有辦法吧?要不會計休結帳,百貨業休週年慶,生產線休趕光旺季應該都蠻好?事多就閃,然後黑名傳天下嗎?上勞資糾紛炒就上勞資糾紛吵吧,反正也找不到應予准假的強行規定,特休怎排一般還是談出來的
作者:
b81314 (有點貴)
2018-01-16 14:14:00噓文也要先看清楚吧 推文說的很合理啊
作者: furio (void) 2018-01-16 14:25:00
幫補血,有人連勞基法都不懂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8-01-16 14:42:00特休勞基法不是寫說是勞工排定嗎(只是得協商)?
作者:
bearKQG (小雄)
2018-01-16 14:49:00可以告公司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8-01-16 15:22:00是雙方協商排定 不是勞工排定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1-16 15:38:00正常點,雇主計算有多少特休日數告知勞工,排當然是勞工先排,然後來談怎麼休雙方不會出狀況,某些單位甚至會冒出來禁休或管制人員數休假期間先告知勞工,這似乎也沒啥特定法令管,湊不攏大概就真的上勞資爭議談,走到那步再做下去有啥發展的空間應該也不大了,剩大家分手有多難看吧?反而資方"幫"員工排特休的才是問題.不想休的叫人家硬休,讓員工淡季家裡蹲,耗掉特休?
作者:
Luther (魯蛇)
2018-01-17 08:48:00可以休 叫公司找代班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