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yuiop102 (tyuiop102)
2018-01-18 10:57:02各位版大好
第一次在這裡發文詢問
又不會轉貼所以只能再發一篇ˊˋ
如果錯了再麻煩告知
畢業和退伍後成為社會新鮮人
最近開始在服務業上班
在第一天上班前有詢問雇主關於上班時間
他的回覆是從中午12點到晚上10點
中間彈性休息兩個小時
但上班後發現
所謂彈性休息就是不存在
有客人就提供服務
沒有客人的時間也會交代很多事情處理
到目前為止一周的時間
幾乎每天都是上滿十個小時
最多就是扣除半個小時的用餐時間
詢問過其他較資深的同事
他們也都說這樣的情形已經維持很久了
每月也會要求下班打卡後繼續留下來開會
只是我還沒遇到而已
另外月休八天是不是能夠包含年假?
2月扣除年假後雇主說只能夠再排休三天
這種狀況雇主應該已經有違法之餘了吧?
因為以前工讀都是在校內行政沒有相關經驗
請問大家通常會怎麼處理呢?
謝謝大家
作者:
bearKQG (小雄)
2018-01-18 11:24:00勞資協商XDDDDD
作者: yesorno1111 (女人) 2018-01-18 11:29:00
不合法。
作者: minionsll 2018-01-18 11:51:00
勞資協商 = 老闆說的算 員工哪顆蔥
作者:
abc0922002 (ABC一值都是很nice的)
2018-01-18 11:53:00有個立委說,勞基法是一把刀你要懂得用看是要切腹還是怎麼樣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8-01-18 12:07:00聽起來應該是待命時間吧... 待命應該算工時
作者:
lycium (lycium)
2018-01-18 12:38:00勸你在台灣別做服務業,空班繼續做跟打卡繼續做是常態。就算他違法好了,政府也是重罰兩萬,你能怎麼辦?
先提出來這個排班方法已經違法了,主管再不改就檢舉,給過一次機會也不至於撕破臉蒐集每天上班打卡資料,手機拍一拍
作者:
tyuiop102 (tyuiop102)
2018-01-18 22:36:00很謝謝各位 會照大家的建議慢慢收集證據 如果之後有相關結果會在跟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