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30211 (皇叔不殺生)
2018-02-08 12:21:29上個月任職於某公司生管人員 周休二日
第一天上班是星期一
上了一個禮拜後覺得自己不適合
在隔周一傳訊息告知不適合
這個月領到薪水後詢問老闆薪資計算方式
老闆告知我說只有上五天班,所以只有算五天薪水,六日沒有計薪
他說他問勞工局是這樣
可是怎麼跟我問的不一樣
請問這樣是只能走調解嗎 ?
還是六日這兩天的休假日就算了不要領……?
作者: kleinerstern 2018-02-08 12:25:00
如果公司規定離職日是最後工作日的話,就可以只給付薪資到最後工作日當天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8-02-08 12:42:00唬爛 時薪是月薪/240
離職日是最後計薪日,上述契約週休二日請填週日離職如果離職單你寫的,又寫週五離職,那應該無望了
超賭爛這種傳訊息告知離職的覺得不適合是不會提早幾天講?當天告知直接不去這種行為不可取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8-02-08 16:31:00未滿三個月你傳訊過去離職就生效了 本來就不用啥手續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8-02-08 20:33:00週一作到週五 總共五天 不然你想領幾天薪水? 你如果做到週一 還可以爭取八天 但是只做五天要怎樣爭取假日啊????
作者: eros01 (艾羅) 2018-02-09 06:27:00
那你也去問勞工局。 問完了 如果是非分之想 就不要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