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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ossmy88 (小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連上12天班 明天開始正式生效
時間: Wed Feb 28 09:24:09 2018
蘋果日報
發布時間 : 2018年2月28日 AM 5點0分
【蔡永彬╱台北報導】《勞基法》新法明天上路,勞動部昨公告《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與
多項相關規定。針對鬆綁7休1,製造業、旅行業、水電燃氣業等12種行業在特殊情況下,僱
主可以要求勞工連上12天班,粗估涵蓋270萬人;另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短為8小時的適用對
象,則僅限台鐵、台電、台灣中油、台糖等特定人員。
輪班間隔也縮短
勞動部昨公告內容與先前預告大致相同。勞動部指出,部分行業逢特殊型態下,僱主可以要
求勞工連上12天班,如食品及飲料製造行業配合年節等公眾生活便利,水電燃氣等行業的工
作地點偏遠、交通耗時,製造業或設計業辦理非經常性的活動或會議等。
勞動部並公告台鐵乘務人員(如司機員、列車長等),及台電、中油、台糖輪班人員,適用
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天災、突發事件期間,中油和台水的搶修、生產、配銷人
員也可比照。勞動部也指定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婚攝業適用8周變形工時,另殯葬業禮儀
服務人員、旅行業導遊及領隊適用責任制。
應定義鬆綁條件
勞動部強調,放寬輪班間距及鬆綁7休1,要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勞動部明天同步開放
「線上備查系統」(https://labcond.mol.gov.tw),30人以上企業要填報備查;新法明起
執行沒有空窗期,會加強勞檢。
不具名的製造業主管說,新法鬆綁程度有限,如遇到急單可能還是會排不出人力因應。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則認為,這次《勞基法》修法已放很寬,但對某些鬆綁條件,如
「非經常性的活動」可鬆綁7休1,勞動部應提出統一見解,否則各地勞檢標準可能不一,大
家無所適從。
明起上路《勞基法》新規定
加班工時
.每月加班上限由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但連續3個月最高138小時
輪班間隔
.公告行業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輪班間隔可從11小時縮短至8小時
.台電、中油、台糖等輪班人員適用
例假鬆綁
.勞動部指定製造業、旅行業等12行業在18種特殊狀況下適用
資料來源: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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