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今天去面試了一家公司的國外業務
前兩份工作一份是國內業務,一份是國外業助
但是待的時間都不長都沒超過一年
聊一聊之後面試官問說我的希望待遇是多少
我老實回答他希望至少有30K
他說以我剛剛談的還有經歷沒辦法說服他給30K
我沒有狼性還有我的職涯規劃太籠統blablabla...
還說我的英文能力雖然不錯
但是做國外業務的英文能力是基本不是加分
最後他說願意開試用3個月26K~之後28K看表現調薪
是從國外業助做起
最後補充說這薪水已經比我之前國外業助的薪水高了~
我聽完婉轉說沒辦法當下決定,兩天後再答覆他
這樣的公司感覺想用你還先把你洗個臉..是不是別去比較好阿?
但是1月開始找工作到現在自己也有點慌了其實..
各位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