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oirjill (JillBS)
2018-03-07 08:33:04各位前輩早安
我週一到新公司報到,
人資當天才告知公司內規與扣薪標準,
並拿出勞動契約讓所有新人簽,
契約裡面提到如果工作進度延遲、
下班前沒寫工作日誌、
主管覺得你不禮貌、不積極、
遲到1次都會達成扣薪的標準,
只要有一次紀錄就會扣月薪3%,
紀錄每個月可以累積,
意思就是當月如果有一天沒寫日誌、
遲到兩次就可以達成當月扣薪9%的意思.....
當下我傻傻的就簽名了,
但現在越想越不對,
但這又算是議定合約,
即使我簽名了,
還是可以回去跟公司爭取調整契約內容嗎?
作者:
hhyyss (蛋蛋)
2018-03-07 08:47:00快逃呀~
你可以直接離職了...因為遲到被扣薪外!可能還會要求你要請假
作者: noirjill (JillBS) 2018-03-07 09:15:00
嗯,人資當初的確說還要補請假,沒按照規定請假也會再扣一次薪水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8-03-07 09:18:00牴觸勞基法無效 公司不得任意苛扣員工薪資
作者: t64141 (榕樹) 2018-03-07 09:59:00
沒當下走人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麼紅明顯,扣薪標準包含工作延遲和主管主觀意見,這代表主管想搞你只需要給你過多的工作量或是直接說我看你不爽(不禮貌)所以扣錢就好了
作者:
johnps (皮卡~)
2018-03-07 10:01:00你簽了公司合法喔! 塊陶啊!
作者: t64141 (榕樹) 2018-03-07 10:02:00
你想離職當月可能還會有更多主觀意見讓你領不到錢
作者:
leion (熊熊的咖撐)
2018-03-07 11:22:00所以你很缺這份工作? 要是我就天天摸魚等資遣費
作者:
bearKQG (小雄)
2018-03-07 15:51:00一看公司就不是很好快逃
作者:
trojan (Nick)
2018-03-07 15:56:00那種爛公司,還跟它廢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