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女友最近要離職了
目前工作7個月 未滿一年
依照勞基法是十日前預告
但是他們公司自己規定要兩個月前提離職
如果提早走的話就只能給底薪甚至日薪
我女友薪水是5萬3
請問這樣要用哪一條法律條文抗衡慣老闆呢
平常薪資條上的底薪也是21009
用一些奇怪名目往上加到5萬3
作者:
Mmoesp (MMo)
2018-03-13 00:10:00...勞ㄐ
作者:
sc1 (sc1)
2018-03-13 00:11:00版上還有很多勝利組...放閃不好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8-03-13 00:29:00你先看完勞基法再來討論好嗎
作者:
saram (saram)
2018-03-13 04:57:00以前薪資條保留嗎?
作者:
jiandau (Li)
2018-03-13 19:15:00問勞工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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