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安安
禮拜五下午四點終於接到錄取通知
然後接近晚上六點收到該公司HR發的Email
才發現有些文件還沒備齊 需要時間辦
由於有些文件是上班日無法去辦理的
(像跑銀行or公家機關之類)
所以想延後報到日去辦
之前定的報到日已經說好是3/19(一)早上八點報到
現在跟HR那邊講說延後一天報到 讓我去辦這些文件
這要求會ok嗎?
還是說先進去工作 再找機會請假去辦
哪種方法比較好?
還想問,禮拜六日打電話給人資 對方會不會不爽阿
因為休假日還要處理公事?
另外還想問對方要求退伍令
給他看後面身分証的駐記 "常兵備役" 這會過嗎?
不想一開始就給對方壞印象阿 所以戰戰兢兢步步為營~~
希望板友給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