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c495768 (^_^)》之銘言:
: 我上禮拜去面試,我本來開35000,然後人資就問我最低可以接受多少,要我誠實說,而
: 我就說了28000。
: 其實我開35000,是希望給公司砍,最後落在32000附近,不過由於很想進這間公司,所以
: 最低接受28000。
: 想知道這樣是不是太誠實了,但我同時也怕如果說出來薪資太高就不會用我。
: 請問各位碰到這問題會如何回答?
分享我的經驗
在面試前都會在履歷寫一個薪資範圍
好比35000-45000
這樣就不會被人事問最低多少
(但公司約面試時,我會說自己期望薪資是這範圍
我面試會在這範圍開薪資,可以接受再寄通知
>>>講的時候態度要很客氣,不然對方會誤會)
面試報期望薪資(看公司內部環境、發展潛力、規模
直屬主管態度、交通)
我的話是條件愈差開愈高,條件愈好開愈低
但是都在履歷所寫的範圍內
確定了錄取得到任何offer低了
或者對方直接開最低價
我都會回答他們
「因為其他公司二面剛結束,我週末(或是後天)
給你答案」
有確定其他二面的公司,可能會錄取自己
可能在補一句
「不好意思唷,這幾天給你一個答案
畢竟每家公司的條件跟待遇不一樣,所以我會謹慎評估」
或者是
「比較之下每間回覆待遇條件都很雷同,
所以需要評估」
(這邊說一下,如果對方有想要漲價,
會關切目前有面試哪些公司:不用明說是哪些,
但切記提的公司條件,不要說對方規模大或有名氣)
這樣人事可能會調整薪資,或儘快要我來上班
而我報的最低價,都是最期望薪資開始算
(如果是新鮮人,最低薪資可能少2-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