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私校文組即將畢業
從去年十月開始在A事務所打工
因A事務所和B公司是在同一間辦公室
兩間老闆都熟識也是合作關係
所以偶爾也會處理B的案子而認識B老闆
今年要畢業了
正打算離職回家鄉要準備國考之際
這兩間公司向我提出一個方案......
B公司聘雇我做行政助理 領月薪
(目前只談到會稍微高出基本薪資)
但至少可以負擔這裡的房租生活費
保證每天事情的量半天內就可以做完
因為他主要是希望有人待辦公室接廠商電話
且能稍微記帳 基本word
剩下時間都能待在公司看書!
而A事務所是需要我幫忙時會另給時薪
有完成案件會給獎金
因為這兩間公司的人員
其實也就只有我 A老闆 B老闆 這三人
兩位都不是天天上班
我要準時下班是絕對沒問題
而且只有我們三個 這樣的模式 對他人並沒什麼影響 甚至位子也不必更動
而這個職缺的好處是
讓我能cover支出 不用跟家裡拿錢
又能有時間準備考試
此外 因為我本人所學剛好就是A+B 的領域
所以就算明年國考沒考上
也能有事務所兩年公司一年的經歷
兩位老闆都對我很好 很願意教我
只是A事務所業務量太少 沒辦法給正職缺
而B公司並不是我想走的行業
所以兩間都沒有長期的考慮
他們也知道我這個想法~
想請問這樣的offer有什麼我沒想到的利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