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過也遇過這種企業 說離職要賠錢
最多還聽過4個月當下薪資
剛好最近看館長他也說他員工離職要賠
他說有律師為證
是說這樣到底是合法的嗎?
為什麼資方可以光明正大拿走人家薪水?
還有再問一個萬一是被資遣的還需要付嗎?
也就是由資方解約的情況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8-03-27 18:30:00no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8-03-27 18:34:00看你有沒有收簽約金阿有收有綁約就是照比例攤提,沒有就不用
作者:
kingofsdtw (ä¸èƒ½é–’下來!!)
2018-03-27 18:35:00競業條款也是除非公司有等價有薪2年..否則條款無效不過公司明知道會告輸,還是有可能玩你就是了...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8-03-27 18:46:00勞基法有規定,不可以用任何名義叫員工賠錢,但實務上...
作者:
wzmildf (æˆ‘ä¸æ˜¯è˜¿èŽ‰æŽ§)
2018-03-27 18:58:00還有一種是送你去國外培訓 綁約賠錢的
作者: furio (void) 2018-03-27 19:23:00
是不能直接扣薪水,不是不能賠錢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18-03-27 21:01:00公司只是抓準員工怕事又不懂法律,這種合約就像上面說的沒給簽約金,賠個屁!
最好是勞基法有規定不能叫員工賠錢..是不能直接扣薪來賠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3-27 23:18:00
勞基法15-1,如果不符合,則不可約定最低服務年限通常員工不懂會被唬爛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8-03-28 03:45:00免! 嚇人用的
作者: navybluer (~"~) 2018-03-28 07:15:00
館長的例子是因為培訓有簽約 沒工作到合約的年限 離職才要賠 。沒培訓沒簽約不用賠
勞基法規定勞工薪資不得預扣,如果是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的問題,就跟樓上說的一樣,雇主必須要支出培訓費用,才有以此條款保護其利益之必要性,年限也必須合理(例如:機師);如果是工作中產生的賠償,也必須經過民事程序,不得直接就薪資為抵銷。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8-03-28 15:26:00看你是肥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