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原po81年次,私立普大商管畢,多益600多,目前在職中,在一間台灣前百大上市櫃公司
旗下的子公司擔任行銷企劃,到職半年多,薪水36k,還算穩定。
最近第一份工作的老闆邀請我回去擔任行銷主管,開了45k。第一份工作是間小公司,15
人左右,但產業比較特別,自認當初找新工作時面試因為這樣有點扣分。
簡單整理了一下兩份工作的優缺點,想請問大家建議怎麼選擇。
1.目前工作
優點:
1.上班氣氛非常好,同事年紀都很相近,下班還會一起吃飯打球唱歌打牌(真的不是被逼
的)。
2.半年來自認自己表現還算不錯,也累積不少作品集,對未來找新工作應該有些幫助。
3.離家近,騎車10-15分。
4.公司規模比第一份工作大很多。
缺點:
1.薪水較少。
2.有時需要加班(一個月10小時左右),但會照勞基法給加班費。
3.不是管理階級。
2.上一間公司
優點:
1.薪水比目前工作多了9k。
2.上班氣氛雖然沒現在工作那麼好,但也算和樂融融了。
3.極少加班,90%6點10分前打卡下班。
4.管理職,應該對未來轉職有些幫助。
5.老闆滿認同我的能力的,離職後不斷有跟我保持聯絡。
缺點:
1.小公司雜事多,很多雜七雜八的事情要做。
2.產業較特別,普遍給人印象比較不好一些,比較難累積實際一目瞭然的作品集。未來換
工作會有點扣分。(但絕對合法)
再麻煩各位前輩給點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