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小弟我女友,目前在某家小型保經公司當助理
一直以來工作地點都在台北
但從下個月開始
他即將要一星期去新竹支援3天
雖然說車資實報實銷
上班時間也可以扣除通勤時間
但長期舟車勞頓真的很怕受不了
跟公司反應也無效
意思就是不去支援就滾蛋
請問公司這種行為是否合情合理?
有什麼法條可以替他爭取權益嗎?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8-06-01 21:02:00可以扣除通勤時間...老實說這沒有舟車勞頓我覺得合情合理除非你女友本來就身體不好...不然當天來回應該還好吧...
朋友以前也這樣,本來在桃園市,後來要去新北市支援,沒多久GG了
作者:
albee923 (Albee)
2018-06-01 21:21:00有沒有可能是公司要讓你女友自己滾蛋而故意調派?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8-06-01 21:24:00我不覺得會特別累,你可以試著爭取多一點錢問題在於,這個公司就是只能調派人手所以還是在限度之內做爭取我看批踢踢上都說我公司福利好可是我公司不可能把通勤時間納入上班時間更別說我出差一天睡3小時坐8個小時的車都有
作者: charge6530 (平鎮屁話哥) 2018-06-01 21:27:00
扣完通勤時間實際上班只有一下下吧?
作者:
biffer (NO.5總是讓我想跳舞~)
2018-06-01 21:27:00不是長期的感覺還好
作者:
stts (微笑背包客)
2018-06-01 21:28:00一星期應該是短期?看錯~是每個禮拜要三天支援新竹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8-06-01 21:34:00每週支援三天是永久? 還是等之後找到人就好? 這有差喔喔喔 那就是一直跟主管商量快補人啊
直到找到人啊,但誰敢保證多久會找到人...如果公司這行為合情合理,那只能吞下去再慢慢找工作了
作者:
chister ( )
2018-06-01 21:42:00上班時間也可以扣除通勤時間 算滿合理的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8-06-01 21:42:00如果她去台北反而台北人力夠,為什麼要找人?看不懂為什麼不要求一些出差津貼..?
因為公司跟您一樣認為扣除通勤時間很合理了,已經表明不會加錢了因為台北業績下滑,公司認為台北對於助理的需求不大,新竹比較需要助理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8-06-01 21:55:00表面不會加錢...這...這部分不合理我不知是否有違法,可以上網查一下或是問一下勞工局理論上,公司要求員工變換上班地點我印象是要多給錢原來通勤時間算在內是這樣用的...
公司認為是用上班時間搭車,沒什麼損失,但一樣的時間,坐辦公室跟坐車上,哪個比較舒服呢?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8-06-01 21:56:00又或除非,至少有另一種口頭保證這是一種訓練,也許將來會升官或是加薪只是這樣單純的要求調動...就說不太過去
作者:
sc1 (sc1)
2018-06-01 22:09:00換男友比較快
作者:
Bewho (壁虎)
2018-06-01 22:28:00坐車上就是純坐著,滑滑手機,坐辦公室是要做事的阿
問一下,這種狀況如果公司用「出差到分公司」這名義合法嗎?用來規避職務調動原則
包含通勤時間+車資實報實銷,不爽就天天搭高鐵+計程車R...
作者:
dhs32 (我男的,別丟水球)
2018-06-01 23:56:00台北和新竹的公司離車站遠嗎?遠的話保守通勤時間一天四小時就算近的話,也要三小時。老實說,一天空三到四小時出來可以做很多自己的事情。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8-06-02 00:07:00除非坐辦公室閒到可以滑手機+睡覺,不然我覺得多數人都認為通勤(算工時)不錯啦....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8-06-02 00:09:00前提是「通勤時間」不用處理公事
拜託,搭車搭很久的話比正常上班還累好嗎又不是每個人都喜歡
作者:
cd20cd20 (林小Lin)
2018-06-02 02:57:00出差下班後時間都是被公司綁死的,犧牲自己私人時間,誰要這樣出差,一個禮拜三天,人家都沒有私生活的嗎?不要津貼是什麼概念
那通勤應該只算上班吧,下班呢?表定下班扣掉額外通勤嗎這麼佛可以考慮
作者:
Hanbor ( )
2018-06-02 09:13:00調動五原則
作者:
seattle20 (seattle20)
2018-06-02 10:21:00通勤時間可以扣除非常佛, 是我也願意
作者:
skyyo (魯蛇收集師)
2018-06-02 10:57:00公司沒錯 台北業務少 在台北應該蠻爽 工時用來通勤不爽問題是勞基法沒規定公司請員工來是要讓員工爽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8-06-02 11:16:00上下班的通勤都是工時內完成嗎
作者:
dianivy ( )
2018-06-02 12:59:00實報實銷,新竹台北高鐵也只要半小時就到了…配計程車…還好吧…一點也不累,還可以少一點時間待在公司…
公司是讓你來舒服的還是來工作的,想當公主回家當就好
作者:
BOOYU (BOOYU)
2018-06-02 13:54:00只是支援就想引法條…現在工作真慣養
作者:
cd20cd20 (林小Lin)
2018-06-02 14:07:00公司當初面試的時候有說要出差嗎?上班外勤公司有額外保意外險嗎?勞動條件不是跟原本不一樣了嗎?這種沒辦法預料時間多長的支援對員工來說也是很大的負擔阿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18-06-02 15:28:00如果短期的就忍耐一下,因為上班可以扣除通勤時間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8-06-02 15:40:00如果公司有正當事由應該是不違法, 而且扣除通勤時間了光是"不想去"這種理由應該不太可能協調成功
作者: KoBeWaNnAbE 2018-06-02 16:04:00
合情合理,這也要問
作者:
lovewsc (這就是人性阿)
2018-06-02 21:34:00調動五原則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8-06-03 09:28:00沒有違反五原則吧,通勤的代價(時間+金錢)全都可以抵掉,工時沒有額外增加的情況下,可以用概念的調換下來取代調動五原則的限制。 像是支援分部、外出差勤(這點很多工作都有),最糟最糟就說坐車是你工作內容之一,因為沒有額外加班,不構成不能勝任的情況。 放棄吧,通勤的代價完全被抵掉了,實質上的理由己經不存在,最多只有她心理不願意而己,而這是最沒有效力的東西,真的很不願就離職吧。
作者: cscpony (cscpony) 2018-06-03 22:09:00
如果上下班通勤時間各為2小時 都能按照正常時間扣除(一天8小時,4小時為通勤)8點坐車10點到 3點坐車5點到家 是這樣的話 那我覺得還好吧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8-06-04 10:31:00通勤時間可以扣 交通費也由公司出 很好啊 坐計程車上下班 這樣也不會累吧
作者:
your0207 (Daughtry)
2018-06-04 21:37:00看起來明明就很好
太嫩了吧! 我是住新竹天天往台北上班 …這樣子五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