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66153q (josefina)
2018-06-06 22:26:55請問板上的各位,我是今年畢業的大學新鮮人,目前收到一間100人左右公司的國外業off
er,7/23上班
原本公司已招滿業務,但看到我經歷貌似不錯,於是又開個業助的職位給我,適用期2800
0,三個月過後32000
但先前認識的人,在小公司上班,公司說好過試用期32000,卻只加到30000。或另外一間
中型公司過試用期沒加薪,28000
他們建議我可以要求公司在契約上寫好薪水,但家人卻覺得這樣不得宜,新鮮人有工作就
好了不要求薪水
請問板上的各位會如何抉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