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ismth (L)》之銘言:
: 這陣子發了幾篇勸世文
: 發現某位板友反應特別激動
: 好奇之下也查了他在本板的發文
: 才發現難怪如此
: 雖然這些都是公開資料
: 基於尊重還是把他的ID先行移除
: 不過看起來他也不在意
: 接著就以這位板友自稱的新鮮人身分
: 來談談新鮮人的工作態度
: 案例1 2017.8.24
: [問題] 提離職當天走人的時間點
: 這位新鮮人說他工作未滿3個月,
: 想要離職詢問何時走人,
: 這看似正常的問題,
: 最後他得到的結論是,連交接也不需要,提完離職,當場走人。
: 『XDDDDD
: 好喔沒問題 待會就「直接去公司離職了」(不是直接去公司上班』
: https://imgur.com/TPLdc13.jpg
又是我,跟你沒仇,只是看不下去而已。
勞基法規範三個月內想閃可以直接閃,這是勞工的權力。
說真的才三個月,工作有什麼非交接不可的我也是有點疑問。
一般來說除非是牽涉到金錢等利益問題,否則多半都是提了東西收收就走。
: 案例2 2018.5.27
: [問題] 離職交接這件事
: 這位新鮮人又離職,再次上網詢問交接,
: 與上次不同的是,這次他有了交接的觀念,
: 口頭與主管約定再待一個月,
: 不過他發現同事請他幫忙多Cover點,到快離職前再交接,
: 接著他反悔,
: 反正跟主管說再幫一個月只是口頭約定,
: 決定提前走人也不是他的問題。
: https://imgur.com/oegoqIO.jpg
: 一個已經出社會的成年人,
: 不論今天是跟公司白紙黑字,還是是跟朋友間私下的口頭承諾,
: 在商談當下沒談好,回頭就用一句「只是口頭承諾」就可以把承諾當放屁,
: 換個角度來想,
: 假如今天代表公司業務與客戶之間在商談,
: 這樣的態度代表公司私下口頭承諾了客戶某件事情,
: 稍後發現執行不利時,在轉過頭來喊聲,
: 「那只是口頭承諾啦,當我在放屁。」
建議釐清前因後果。
任職未滿一年提離職,從勞工明確表達解除勞動契約起算依法10天給公司安排交接。
主管拜託留任一個月交接,屬於私人交情。
口頭答應,但辭呈受理日未作變更,因此法律結果上依然是10天後生效。
安排交接的義務在公司,不在勞方,因此在他並未變更離職日的前提下,準時走沒問題。
再者,以你舉的例來說,公司業務和客戶承諾任何事情必須經過公司同意。
執行之前必須簽合約,怕對方毀約必須在合約內註明,我以為這是基本。
旁人不知道還以為你是什麼大人物,嘴巴說說不打契約就一言九鼎,完全違反商業慣習。
: 先不論法理上站不站得住腳,
: 用這種態度別說是公司,就連自己的個人價值都面臨重大失血,
: 這種態度能有多順遂實在是不相信。
: 承諾就是承諾,一諾千金是基本的態度。
你打官司的時候在法庭上跟法官談態度,看他理不理你。
更別說台灣老闆一堆說謊跟呼吸一樣的,這種人的態度不用檢討,因為他們有錢,對吧?
: 我只能說,
: 退一萬步來說,
: 不論你今天爭取到的是什麼樣的薪水,
: 22k也好、33k也罷、44k也行。
: 當你進入一家公司後,
: 你的潛在競爭者就是你身邊同能力水平的同事,
: 這時候態度就是關鍵,
: 當你駕馭工作之餘態度又贏過身邊同事,
: 你就是你們公司小型社會中的勝利者,
: 用著正確正面態度不斷精進,
: 不論向上發展,或跳槽發展都十分有希望。
: 說穿了,就算不是老闆只是個員工,
: 你也希望身邊的同事責任感能夠高一些,
: 而不是自顧自整天在想怎麼樣自己最輕鬆,
: 我個人覺得,工作中除了公司整體制度外,
: 最怕的就是身邊同事是一些牛鬼蛇神,毫無團隊精神。
: 板上還在求職或是在職中的年輕朋友千萬要小心,
: 有時候在這個職場板上說話最大聲的永遠都是這種聲音,
: 仇來仇去、計較來計較去就是不檢討自己,
: 一不小心就在無形中價值觀被影響,
: 帶著錯誤的工作態度面對社會,
: 小心敵人就在本能寺。
都2018年了,競爭思想竟然還這麼落後,我也是滿驚訝的。
以往競爭比個人力量,誰強誰就壓過他人一籌。
現在的競爭比的是團體力量,比如你和他能力都很強,我能力不怎樣,但我能請得動你們幫忙做事情,我就是最強的。
我記得好久之前競爭就已經改成競合了,畢竟人無完人,總是有需要其他人的地方。
結果在2018年中,竟然還聽到這麼原始的競爭理論,都讓我懷疑自己是不是穿越了。
我是不知道你的團隊精神是怎樣啦,但我真心建議你不要帶壞年輕人。
真正的團隊是勞工團結一致完成任務之後,跟資方要福利、要休假,而不是你死我活的無聊競爭。
勞方自己在那競爭個你死我活的結果,就是大家福利也沒變好,反而工作量倍增(因為有態度很好的同事一直拚了老命撿工作做,只為了壓人一籌)、實質薪水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