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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1 00:00 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台北報導
熱傷害也是職業病一環,尤其戶外工作的勞工最有感。勞動部統計,四年來被勞檢出違規
共三三一七場次,但雇主受到懲罰僅三件。職安署解釋,依法經查有違規,要先通知雇主
或事業單位改善,累犯不改才會開罰,因此才會四年開罰三件。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對於熱危害防護都有明確規定,包括要求雇主對戶外工
作的勞工,應提供遮陽、飲料、飲水、調整作業時間等,若違反規定通知仍不改善,最重
可罰十五萬元罰鍰。
職安署統計,一○三年七月至今年六月底,全台各地勞政機關進行一般勞檢,在高溫部分
查出違規共三三一七場次,多為沒實施勞工熱疾病預防教育宣導、沒提供陰涼休息場所、
飲料及飲用水,不少雇主為省成本,連遮陽、電扇等也不提供。
勞動部今年也首度拉高層級,針對營造業發動高溫專案勞檢,預計將航太產業納入專案檢
查對象,其他像臨時性、非固定性的行業則納入一般檢查,如道路清潔工、廣告舉牌工等
。至於高溫假是否入法,還須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