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是我應徵的職務在六月底被告知不存在了,主管說留下來就是當副手,
不留可以離開這裡,叫我回家想想。
主管瞞了我快一個月才告知我。
然後我不接受,請他資遣我,主管說會問看看高層主管。
高層主管的回覆是,公司沒有不要我,若我不留不會資遣我。
經過漫長的跟主管私下面談未果,已經申請勞資調解,地點在新竹縣。
寄給公司的公文今天送到公司了,我還沒收到我的,不知道何時開調解會。
公司高層主管想搓我湯圓,現在把錯全推給我主管,說純屬誤會,我應徵的職務
還在,如果我有意願可以留任,但我不想被搓,被愚弄的感覺非常令人不爽。
我盡可能收集了該收集的東西,順便調查到勞健保被低薪高報(謎)
但我的案例蠻特殊的,是勞工要開除資方,說來也好笑,連版上好像都沒看到前例。
請問在調解前還有什麼能做的?調解當天要怎麼做才有最大效益?
調解當天是不是該找人一起出席?我連委任書都拿了,但身邊沒有認識勞基法的朋
友能幫上忙,自己出席感覺好淒涼。
說到這,可以徵求善心人士幫我檢視資料跟陪我出席嗎?我不是小妹,已經是人妻
了~~這個屬性會有加分嗎?我可以請你吃飯,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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