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secwz (Iceeye)
2018-08-18 19:57:39各位好,
目前個人做了審計員約2年,即將從會計師事務所離職。
這2年雖然參與過不同經協理的案件,但直屬主管一直是同一位,且被指派的主要案件
一直是直屬主管的,也跟他合作很愉快。
到了今年Q2,被指派到另一位協理的主要案件,結果和協理處得不是太好。
到了最近發現直屬主管被換成另一位經理,而經理與該位協理的私交甚好。
想請較各位,如果之後找工作,新公司的人打回事務所照會,會直接聯繫那位經理嗎?
還是我在履歷的推薦人填寫一開始跟的那位直屬主管,讓新公司的人聯絡他呢?
再麻煩大家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