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一個展場當收銀員
今天弄丟了一張信用卡簽單+收據
(最後收據有補印)
公司說有必要的話會扣薪水
目前爬文看到都是不太可能公司那邊收不到錢
我今天也跟公司詢問過,因為是確定有刷到,所以錢會進來
但公司也只回我說那張簽單是一個證據,如果有必要可能扣薪水,但什麼時候確定扣不扣
也不一定
因為公司的人是馬來西亞人,有時可能詞不達意
但我請想問如果這樣子要扣薪水是合法的嗎?
(我們有一張每日的收益表要簽名,但內容是說收到的錢跟賣出的錢有差額的話要賠)
如果公司真的要我賠,我能用什麼方法要求他們給沒收到錢的證據嗎?
第一次打工當收銀員,麻煩大家幫解答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