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藉這篇文問大家
選1. 一拿到就提的
都不擔心年假那幾天的薪水領不到嗎?
還是想說就用那幾天的薪資買自由...
雖然跟公司壓過年後離職 公司若要求提早走人
是可以請他開資譴 但這樣又得耗費一番心力
加上如果是已有找到新工作的情況下 更是不想歹戲拖棚
所以現在面試都說我過年完一週才能到職
如果有找到 打算2/1再提
這樣是我太貪心了嗎?
※ 引述《z770808 ()》之銘言:
: 小弟前幾天已拿到新公司offer
: 也已跟新公司確認可以領完年終、過完年再報到
: 現在這間公司預計會在尾牙(1/26)前後發年終獎金
: 應該就是會等領完年終才提離職
: 但不太清楚到底應該挑哪個時間最適當
: 想請問大家以下這幾個選項,哪個最好!
: 1)領年終獎金隔天
: 2)領完年終後過個兩三天
: 3)農曆年前最後一個工作日2/1
: 4)農曆年後上工第一天
: 謝謝大家給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