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HAIRE (我好沒梗阿)》之銘言:
: 我朋友一月初領到年終之後 老闆有跟他說那是年終
年終是恩惠性給予
工資是經常性給予
兩者性質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 後面他提離職
: 老闆就把這個一月份的薪水改成年終
: 問老闆之後 老闆說年終就是這個月份的薪水
: 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當然不可以
2/11就可以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他非常的憤怒
: 而且他們公司沒勞健保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的時候
跟勞工局承辦說檢舉沒勞健保
然後調解的時候
要求公司把從上班第一天開始
勞健保、勞退補給你
: 老闆還故意不說 一月份年終變當月份薪水
: 連離職也提早說 還有幫忙做到月底
: 每個月都是用匯錢的方式 只有這個月份是拿現金給我
你可以發存證信函給公司
說你收到這個月薪水x元
但是沒有領到年終x元
任職以來勞健保勞退x元
請公司函到後3天匯入你戶頭
通常資方都不會鳥的,沒關係
你不寫存證信函也沒關係
勞工局大門開開的你走進去就對了
有任何問題都直接問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