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離職面試新工作,
其中某間公司的制式化履歷要填前公司主管資料,
基於個人因素我並不想留,於是空白。
和主管面試的蠻愉快及測驗將近一小時後離開,離開後人資打來詢問為何不留前公司資料
,我告知他不方便,且我不想留,他一而再地問原因,我跟他說不好意思就不用了謝謝。
我再三拒絕人資,並且沒有留資料。
但該人資未經過同意自己查詢前公司的電話,直接找到我的主管,主管是以正向的態度回
應,並提醒他未經過我的同意,是否合乎個資法?
同事當下有先用訊息問我,過沒多久該人資打來詢問我是否找到工作,我直接詢問他是否
有打去我前公司?
他回覆我是的,這是他人資的工作。
我當下只說不需要了謝謝。
想問各位前輩,若面試者未留資訊,是否可以直接打給前公司詢問呢?
不過讓我感覺非常沒禮貌。
我現在反而比較好奇的是,面試公司要留前主管名字職位跟電話,求職者如果沒有事先跟前主管取得同意,求職者這樣子有沒有侵犯到前主管的個資啊?
這種不尊重求職者的行為 相信進去以後也不會善待員工打槍他是明智的選擇
作者:
wzmildf (我ä¸æ˜¯è˜¿èŽ‰æŽ§)
2019-03-28 21:25:00HR就是北爛 不意外
作者: Andoanin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9-03-28 21:26:00
應該是要看對方是以什麼手段獲得聯絡資料的?我對法律不熟,但如果對方是從網路上找到公司電話然後打去的話好像就沒有犯法的樣子?比較好奇是哪一家公司這麼沒品
作者:
sad3 (投籃前的努力)
2019-03-28 21:32:00沒品的公司 很差的人資 不要去也好以前公司也有一個很糟糕的人資,很喜歡探人隱私
這個HR沒品,但是前公司接到陌生人電話就轉接到你前主管,也是不智,容易受到社交攻擊。這個跟個資法無關,除非是你自己洩漏前主管詳細資訊
網路反寫 公布某某公司 電話分機多少的某姓人資 做了這樣的事 會不會怎樣? 公司/分機/姓氏應該不是個資吧 不足以識別個人吧
作者:
SSSONIC (...)
2019-03-28 22:25:00他留個人資料在在公司是面試需求 公司自行查詢前公司電話打去詢問面試者相關訊息 這已經是把他的個人資料用在其他用途了吧
同意樓上 我也覺得這是未授權/超出個資使用範圍如果我遇到 應該會把這個公司/人資 的事情寫出來
如果HR找得到原PO的主管,那洩漏個資的應該是原PO前公司的總機之類的吧?原PO應該沒說出主管名字要告也是要告前公司幫忙轉接電話的人
當事人不同意將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讓人資進一步使用(查公司資料查主管) 又更一步透過個資進行徵信(以個人資料去做未授權的第三者訪問與調查)
作者:
englwings (Happiness :))
2019-03-28 23:42:00好差勁的HR 公布公司名字寫負評
你的個人資料 應該可以拒絕做與第三者徵信的權利如果我真的要告 不告公司 告人資 針對人資個人來告告公司 公司會請律師處理 告人資就不一定幫請律師
作者:
kwjglot (洋蔥)
2019-03-28 23:54:00很扯 若還在職請假去面試 不就被錶了
你可說不知道主管的電話,或者留前公司的總機就ok了 ,要怎麼查就就看人資功力了!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9-03-29 01:20:00
別難過 很多公司的HR真的都很垃圾
作者:
LVMH (Fashion chaser)
2019-03-29 07:31:00之前也有公司連面試我都沒有就直接先去電問我在人力銀行留的推薦人前主管,是前主管跑來問我是不是在找工作我才知道。超級生氣的,從此也不留推薦人資訊了。
好爛,,相信這間公司也不怎麼樣,爛公司員工素質偏低
如果不嫌麻煩可以吉吉看 而且看看有沒有給你簽個資同意書吧 沒簽就真的很好玩了
作者:
chulen (chu倫)
2019-03-29 09:18:00那間公司的人資這麼沒品阿 超爛耶
作者: YJM1106 (YM) 2019-03-29 09:25:00
公司分機聯絡資料不是個人資料所以不受個資法保護(試問對還是錯?)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9-03-29 10:00:00自然人資料使用於商務往來之外的其他用途需受到個資法保障以這個case 誰洩漏出的、主動還是被動都需要細節才判斷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9-03-29 10:49:00
大型的上市公司都會諮詢前公司,這是SOP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19-03-29 11:05:00
請公布這位人資的公司,讓他人引以為戒。
作者: HCG10G8bear (78bear) 2019-03-29 11:38:00
公佈公司名稱了吧
覺得公布+1 公布(公司名/人資姓氏/電話分機) 這樣一組 沒有人資全名 應該沒有個資問題吧?!
沒有違法的問題吧!你提供給他的資訊只有前公司名稱跟部門,電話是他自己找的,哪裡違法?
作者: holameng (I need a big hug) 2019-03-29 14:25:00
這種感覺滿差的,真的錄取也不會多尊重吧
他可以用上網找公司資料 不代表可以進一步拿著原po資料去使用(徵信) 原po也表示拒絕個資做此使用
作者:
bin699 (emuly)
2019-03-29 16:22:00之前面試過某知名認證單位,收到無聲卡。隔陣子後遇到前公司主管,他問我之前是否有去那間公司應徵,因為對方打電話給他詢問是否知道我離婚,當下真心覺得那間公司超沒品!
作者:
h816090 (~FABULOUS~)
2019-03-29 17:28:00這種公司不要去!支持公布
作者:
lucid1994 (狂電湖人版主被水桶中XDD)
2019-03-29 17:42:00公布公司 台灣HR真的很XX
非常謝謝大家熱烈提供意見,我還是不要公佈,以免惹上麻煩...我會在求職天眼通留下經驗,如果剛好有面
作者: james1827364 2019-03-30 10:51:00
告他公佈之後告他、公佈這人資的姓名、公司名稱